香港高才通A類更新申請規則
香港入境處最近悄然調整了高才通A類的申請規則。眾所周知,該類別對申請人沒有年齡限制,也不要求學曆、語言能力或工作經驗,主要要求是申請人在申請前一年內的全年收入達到25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

此次調整主要是對高才通A類申請人的“全年收入”進行瞭解釋更新,新增了關於業務收入的說明:一般而言,申請人在提交申請前的整個評稅年度內,需持續持有相關公司的股份,以便計算其從公司獲得的年度利潤。
這意味著,更新後的規則對以企業利潤作為收入證明的申請人,要求其持股時間更加嚴格,審核標準也更加明確。例如,在中國大陸,評稅年度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此次規則更新將主要影響以下類型的申請人:成立未滿一年的創業者,以及在入股後不久便獲得分紅並達到收入要求的股東等。
因此,“移早不移遲”確實是一個重要原則,申請人應抓住時機,儘早遞交申請!因為一時的猶豫可能會導致錯失機會,政策和審核標準隨時可能會悄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