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叫停馬爾他“黃金護照”
2025年4月29日,歐洲法院對馬爾他投資入籍案作出正式判決,裁定馬爾他的投資入籍計畫(即“黃金護照”計畫)違反了歐盟法律,此判決引發了廣泛關注。法院指出,馬爾他未能履行《歐盟運行條約》第20條和《歐盟條約》第4.3條所規定的義務。歐洲法院批評馬爾他設立了一種“交易性質的入籍程式”,通過預設的支付或投資換取國籍,這種做法實際上將歐盟公民身份“商業化”,嚴重違背了歐盟公民身份的本質及相關法律原則。

歐洲法院裁決的理由之一是,馬爾他的做法違背了歐盟公民身份的本質。歐盟公民身份是歐盟法律的核心,建立在成員國與其國民之間的特殊團結與忠誠關係之上。然而,馬爾他的“黃金護照”計畫通過交易性質的程式授予國籍,實際上是對歐盟公民身份的“商業化”,違背了這一身份所依據的基本原則。
裁決的第二個理由是,馬爾他的做法違反了歐盟法律原則。根據《歐盟運行條約》第20條和《歐盟條約》第4條第3款,成員國在行使授予國籍的權力時,必須遵循歐盟法律,並遵循忠誠合作與相互信任的原則。馬耳通過“黃金護照”計畫授予國籍的行為,削弱了成員國之間的信任,使其他成員國無法確信馬爾他授予國籍的依據是否符合歐盟公民身份所要求的團結與忠誠關係,因此構成了對歐盟法律原則的違反。